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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洛洛《一》的repo

四九城里的小事儿。

为什么不说是大事儿呢?因为“凑合”这两个字吗,当然不是。

竹马成双,并肩为王,双子星光芒熠熠过于耀眼的故事听多了我们也不用多说。小事儿,想必就是,从前的并肩为王,变成之后的汤汤水水,柴米油盐了,所以,是微小而确定的事情。

洛洛让我写文评,我是欢喜的,但迟了很久不敢动笔,动笔了也是写得慢,总是害怕笔下的文字没有她所喜欢的干练潇洒,情感描写也不到位。那样,对看到我的文字的喜欢着洛洛的人,是多么的不礼貌。

洛洛的振袖已经有了repo,所以我会想写这篇番外,加之最近好累啊,看到这篇文总是忘掉一切的那样开心~(但是我的思维太跳跃了,整理出来的想法与其他的repo相比也不规整,不过实在是喜欢啊,所以即使自己写得幼稚,是驴是骡子也拿出来溜溜了[捂脸])

其实,从文章的一开始,就被洛洛的文字吸引了,平易近人,又生动活泼的,这是我所看到的你的文字的样子。坦诚地说,我并不是那么了解你的创作,从前你所想所写的,我很遗憾自己的不知晓。第一次和你交谈时,我们聊故事,你提及从前写过的《口红》,或是之后我们所说的很讽刺的明星见面会的场地明星自己进不去的构思,还有你谈到某处和我说要用快剪的剪辑方式,你眼眸里信仰的光芒,种种种种,我太中意了。中意你把细腻和大气拿捏得恰到好处的,事儿虽小,看完以后却是荡气回肠的爽快。(啊,补一句,看到你的作品在学校活动的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真骄傲啊!前排忙活动出照的我偷偷看了好久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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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苏轼念及亡妻时,会记得她的“小轩窗,正梳妆”,但与此相比,我似乎更偏向于铁血柔情,挂念着中意的那个人的继科儿,”手指伸长摩挲了一圈该刮的短胡茬,低低地笑了”,读到这句话,感觉时光都被温柔了,周遭喧嚣,四下混乱,都无所谓了。不知道亲爱的你怎么想,我脑海中闪现的是他给费加罗杂志拍的那张安静澄澈得像水一样的照片,也是那般,低眉浅笑。所以就自行脑补他平日里也这么偷偷念着龙队的样子,不,真正的样子,应该柔软了数百倍吧。

跟着你嗑了好多獒龙,以及最近的圈内神作《结婚进行曲》系列,总是想着念着啊,要是真的有这样的平行世界该多好。现实里“我俩有几次去对面物美去刮那个彩票去”,平行世界中就是故事的高潮了,其实给我的读者预期是要搞个大新闻的节奏啊,但恰恰相反,那个吻是轻轻的,落在眼睛上。我向世界发声的渠道,与你接纳世界信息的渠道,互相融合了,情话不用说,眉眼也不需要传情,一切都尽在不言中了。嗯,特别喜欢这里,看得不会脸红,只想唱I’m lucky i’m in love with my best friend。从此往后,不会再是心悦君兮君不知了,彼此的心都定下了,真好。

其次就是,文章对次要人物的把握,也很到位呀!尤为欣赏他们刮彩票店里的大爷,“你喜欢人家就明说,又不是民风不开放的社会了”,“喜欢你的人,一辈子都喜欢你,其他人啊,管他呢”。这个角色真好,洛洛把这些英雄身上的潇洒恣意赋予了市井人物,那我们的主人公,心里想法怕是更坚定了吧。对啊,管他呢,该喝的酒多了,这回一次性补上也算不错,早就应该有的,情感上也好,行动上也好,以后都要一一讨回来罢。

于是我们的主人公笑了,他自信啊!“到今年我认识他的时间和我不认识他的时间一样长了,再往后,认识他的时间就要压过不认识他的时间了”,敢问这样的话,还有谁能说出来呢?没有。嗯,他整个人像无脊椎动物挂在他的龙的身上,也没有人敢说什么。

接下来的故事就十分有趣了,知道了眼前的姑娘和自己心上的人再无关系,继科竟然可爱地心软了。我想,他向来都不会在意这些的,在现实里也好,平行世界里也好,只要他要瞄准的那个人真真的健康快乐就好。是镜子吗?他嘴角上扬,你也绽开笑容了。不过,平行世界里,要求也要多一份,他的人最终还是要落在他的手里啊!

四九城里红灯酒绿继科就爱他的龙一个人,他们的感情不需要迁就,竞技体育是残酷的,不去回头看而是继续大步向前才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啊!


“ 我如果爱你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谁在谁前头,谁就去披荆斩棘开了前路,便是这样,不易的十四年,很好的十四年。

那么,祈祷你们,都像英勇的禁卫军,动也不动地守护爱情。

是我想象的那样,晨起会有对方的笑颜,摸你的妹妹头,帮你添外套,一起吃饭,一起打球,去西班牙旅游,东京买菜,还有,道哥有了爸爸和爹爹,那样的生活。

 

笔芯


透明的分割线 again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的文字,每次读都觉得喝醉了一半,那种喜欢,就像喜欢自己妆容掉了四分之三的样子,看得想哭又想笑。

那个姑娘最近很累也不开心,我想哄她却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个姑娘名字是三个字,唱起歌来太动听。

那个姑娘曾经对我说,没关系,不着急,我们还有四年呢。

可是我想贪心点,再多分得她的岁月。

再听她给我讲我看得不是很明白的比赛,再在没法儿休息的晚上听她的声音织成的歌,再在开会的时候一起开小差,困到靠在她的肩上,再弄东西给她吃,好想好想,再和她做很多很多事情。

所以,那个姑娘,

正在看我写得非常稚嫩的文章的那个姑娘,

你有开心了一点点吗?


再不开心,你就要答应我的要求喽!!(得意的笑)

 @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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